|
|
信息內容 |
|
新聞中心 << 首頁:您的位置 |
|
|
|
國家能源局關于申報2010 年度國家能源科技進步獎勵的通知 |
發布者: 發布時間:2011-2-26 閱讀:1217次 | 國家能源局關于申報2010 年度國家能源科技進步獎勵的通知,菏澤新世紀電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各。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經委、能源局),有關能源企業,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關行業協(學)會:為促進能源領域科學技術進步,充分發揮能源科學技術工作者和工程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國家級能源科技進步獎勵管理辦法(試行)》(國能科技〔 2009 ) 341 號),國家能源局決定開展2010 年度國家能源科技進步獎評選工作,F將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推薦渠道 中央直屬能源企業、具有能源領域學科的綜合類大學和面向全國的科研單位可直接推薦申報; 其他單位和個人可通過能源領域全國性行業協(學)會,或省級和計劃單列市的能源主管部門推薦申報。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需明確項目所屬專業組。申報項目按專業劃分為煤炭與煤層氣、電力、石油天然氣、核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裝備等六個專業組: 煤炭與煤層氣專業組包括煤炭和煤層氣的勘探開發和加工利用技術與工程; 電力專業組包括火力發電技術與工程,核能發電技術與工程(常規島及BOP ) ,電網技術與工程; 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專業組包括水力發電技術與工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廢物利用發電、生物質能利用等技術與工程; 石油天然氣專業組包括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加工利用和儲運輸送技術與工程,煤化工技術與工程; 核能專業組包括核材料技術,反應堆技術與工程(含核電廠核島),核安全、乏燃料后處理、輻射防護、核設施退役、三廢處理技術與工程; 能源裝備專業組包括煤炭裝備技術與制造,電力裝備技術與制造,石油天然氣裝備技術與制造,核能裝備技術與制造以及其他能源裝備技術與制造。 (二)申報材料需同時報送紙質材料(一式5 份,其中至少3 份為原件)和與之一致的電子版材料(光盤)。紙質材料用于備查與存檔,電子版材料供專家評審。
|
|
|
|
|
|
|